新浪体育讯 中国足协杯赛是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国家级官方赛事,是职业足球俱乐部和业余足球俱乐部共同参加的赛事,也是一项全民参与面向大众开放的赛事平台。
中国足协杯经历了55周年的历程,见证了中国足球的艰难成长。2011年,中国足协杯揭开了一个全新的篇章,一个面向全国社会各个阶层开发的平台。一句“我要参加足协杯!”口号,表达了人们对全新中国足协杯的期待。无论你是否喜欢足球,只要你想为中国足球的崛起和全民健身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,都可以成为汇聚中国足球滚滚洪流的一个支流。
中国足协杯是大家的足协杯,她将与您的梦想和期待同行,她将与您的热情和激情同在。为了拉近公众与足协杯的距离,让大家参与其中,在中国足协杯这个梦想舞台展示风采,中国足协杯委员会面向公众开展系列征集活动,本次共征集包括中国足协杯的LOGO、宣传口号、吉祥物,期待着您的闪亮登场。
中国足协杯吉祥物征集
一、创作要求
1、吉祥物要能体现生动、亲切、活力和时尚的特色;传达开放平台、海纳百川精神,蕴含全民健身和汇集社会各阶层力量形成的足球洪流的宗旨和内涵。
2、吉祥物设计要具有艺术魅力,造型美观大方,活泼可爱,色彩明快,形式新颖。
3、吉祥物名字要求简洁响亮、朗朗上口,好听好记,易于传播。
4、吉祥物可以是单独一个形象,也可以是一组形象。其造型须符合中国足协杯的主题,和公众的审美情趣,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、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。
二、投稿须知
1、投稿方式:
唯一投稿电子邮箱:cfacup@vip.sina.com
2、参赛者需提交彩色版吉祥物正视图一份并为吉祥物命名。图稿须电脑制作,投稿电子图案的大小比例控制在600×800像素(JPG/TIF格式、A4幅面)。多个文件请打包提交。设计稿需附创作理念和创意说明,旨在阐述吉祥物的创意基础、设计思路和名称含义等。并附带个人资料(注明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式。)
3、参赛作品概不退还。中国足球协会杯委员会拥有对所有参赛作品的惟一使用权,参赛作品可被中国足球协会杯委员会无偿用于大赛的各类宣传活动、展览、媒体报道等相关活动。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或奖品后,其所有权均由中国足协杯委员会所有。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、使用权、发布权、处分权,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、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。
4、当作品入围后,参赛者须提供精度300DPI以上的三视图(含形象正面、侧面、背面图各一张,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,则应分别完成三视图),格式可以是TIF、AI、CDR、PSD等。不能按时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。
三、征集对象和日程:
对象:本次LOGO征集面向全国各社会团体和个人。
日程:征集时间:2011年8月—9月15日
入围作品网络展示、投票:2011年9月15日—9月30日
评委会专家终评期:2011年10月1日—10月15日
(半决赛10.21公布评选结果)
四、评选方式:
1、本次大赛的评审过程分为:入围、网评和终评三个阶段。
2、中国足协杯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步评审,通过初评作品入围网络展示,并由网友进行投票。
3、根据作品得票数、留言,综合中国足协杯委员会和专家评委的意见,确定获奖作品。评选结果将在新浪网、中国足协杯官网、中国足协杯官方微博等予以公布。
五、奖项设置:
本次征集设:一等奖1名,奖金5000元;中国足协杯决赛门票2张;并有机会参加中国足协杯决赛颁奖仪式(由中国足协领导为其颁奖)。
优秀奖3名,奖金2000元;中国足协杯决赛门票2张。
(所有获奖选手均可特聘为中国足协杯视觉系统顾问)
六、声明
1、本次征集活动奖资和证书由中国足协杯委员会统一颁发。
2、中国足协杯委员会对本次活动所有内容及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3、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,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。参赛
作品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,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。
文章来源:新浪体育